中新網4月2日電 據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網站消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研究起草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辦法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
該辦法第二章第十條中規定,已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領取營業執照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時,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公開營業執照登載的信息或者其營業執照的電子鏈接標識。
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提出申請,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實身份信息。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同時,辦法還對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義務作出明確說明,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自然人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對暫不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申請通過網絡交易平臺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自然人的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對已具備工商登記注冊條件的申請予以通過。
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在審查和登記時,應當使對方知悉并同意登記協議,并提請對方注意義務和責任條款。
辦法在有關法律責任中指出,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違法上述規定,將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萬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工商總局擬要求個人開網店須實名注冊國家工商總局正針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在工商內部征求意見,但具體出臺時間未定。根據該辦法,個人開網店須實名注冊,但并非所有的網店都需要到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記者昨天從工商內部人士證實,該辦法涉及網上交易的規范、網絡平臺提供網站的義務、如何監管等。根據辦法,個人開辦網店,應向提供交易平臺的網站申請實名注冊,如果具備登記注冊條件,需要到工商部門注冊。根據該條款,并非所有網店“一刀切”都要到工商部門注冊,但到底哪些網站需要注冊,辦法并沒有詳細說明。
辦法同時規定,網站要對網店開辦者的個人真實身份信息進行審查和注冊,建立注冊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核發證明標記加載在網店的網頁上,要將網店商家的真實身份信息、交易信息等設置交易查詢系統,還要對網店的信用情況進行采集與記錄,建立信用評價體系、信用披露制度,用來警示交易風險等。
該辦法明確規定,在征得消費者同意后,網店可以以電子化的形式出具購物憑證或服務單據,而且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今后,消費者如果在網上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就可以憑借電子購物憑證或服務單據,向工商、消協等部門投訴。此外,網店提供的電子格式合同中限制商家責任或消費者權利的條款,須用顯著的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如果網店和網站違反了這些規定又不改正的,最高可罰款3萬元。
辦法同時規定,網站和網店不得利用各種手段發布違法廣告或進行惡意對比,不得以電子公告、電子郵件等載體,盜用或者傳播他人的商業秘密或消費者的個人信息。
之前,網上購物發生糾紛時,由于網站不在管轄范圍,導致工商部門監管起來很困難,對此,辦法規定,一般情況下,可由網站所在地的工商部門監管,如果有困難的,也可以由違法網店商家所在地的工商部門監管和查處。
工商部門要求網站對網店的資料和個人身份信息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兩年,其他記錄備份應保存180日,在工商部門查詢時,應予以提供。
嘉興暫不強制網店辦照 新規出臺時間未確定 很多人擔心,網上開店需辦理工商登記注冊會讓網店失去廉價優勢。CFP資料
嘉興工商
“尚不清楚該新規具體出臺的時間,但只要該辦法出臺,肯定會按照該辦法執行?!?/font>
網店
“避免個別公司借網店偷稅漏稅,讓騙子賣家和不誠信的賣家沒有市場?!?/font>
“今后網上再也買不到便宜貨了?!?/font>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國家工商總局擬定的《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預計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頒布實施。從該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來看,個人在網上開店必須實名注冊,具備條件的還應該辦理工商登記注冊。對此,嘉興市工商局回應稱,目前嘉興工商部門并不強制個體網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過國家工商總局出臺“網店新規”后,嘉興工商部門將遵照執行,而具體如何操作也要等待國家工商總局的新規及相關細則出臺才能確定。
新規尚未明確出臺時間
昨天,一則《個人開網店將要工商注冊 相關規定或3月出臺》的報道讓淘寶網、易趣網等購物網站的賣家們一片嘩然。該報道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預計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頒布實施,而其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通過網絡從事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自然人,應當向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申請實名注冊;具備登記注冊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
對此,市工商局有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不清楚該新規具體出臺的時間,但只要該辦法出臺,嘉興工商肯定會按照該辦法執行,對于如何界定“具備條件的”網店還需等待新規出來后的具體操作細則。
“目前,嘉興并不強制個體網店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因為法律上規定工商登記必須有實體經營場所,而網店作為虛擬的經營場所如何進行登記,法律上尚是空白?!痹摴ぷ魅藛T說,“目前被要求登記辦照的僅是一些網下同時還開設實體店的賣家?!?/font>
網絡店主有喜有憂
去年3月1日實施的《嘉興市促進電子商務發展規定》也要求,以C2C形式的一般銷售者,將采取自愿辦照的原則;對C2C形式的規模較大的銷售者,則逐步引導,規范其經營行為。
若一部分網店被要求工商登記注冊,則意味著將繳納一定稅款。而昨天這則報道指出,“根據我國現有稅務法,經營型企業在網上交易應繳17%的增值稅;如只是買進賣出的店家,應繳納4%的增值稅?!睂Υ?,淘寶店主“hlr01”表示十分支持該政策,“一是可以避免個別公司借助網店偷稅漏稅,二是讓騙子賣家和不誠信的賣家沒有市場?!钡灿胁簧賱偲鸩降奶詫氋u家十分擔憂:“簡直是一場網購大地震,經營網店本來就是微利,如果征稅的話,勢必要提高銷售價格,這樣就失去了網店的優勢,有一大批網店都無法生存下去?!倍恍┵I家也擔心征稅后網店店主將稅款轉嫁到買家頭上,“今后網上再也買不到便宜貨了?!?/font>
另據媒體報道,從2010年元月開始,淘寶網全面啟動食品類賣家“索證準入”工作,倡議所有經營入口食品類的賣家必須向網店屬地的工商部門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未能向淘寶網提供許可證的賣家,其店內食品可能被下架處理。對此,嘉興工商部門昨天回應稱,目前,申辦《食品流通許可證》只對實體經營場所進行條件審核,嘉興并未出臺需對經營食品的網店辦理該證的規定,因此還不能給網店食品賣家頒發《食品流通許可證》。